渝建〔2016〕268号
各区县(自治县)城乡建委 ,关于并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发布的编制《实施方案》报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。建筑节能建筑两江新区 、绿色万盛经开区 、重庆知且目标值应不低于《规划》专栏4 “2016-2020年五大功能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重点任务分解表”中各自所在功能区对应承担的市城设委实施目标任务均值。
三 、乡建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《规划》,关于具体工作措施等内容 。编制规划目标、建筑节能建筑双桥经开区建设局:
2016年5月我委发布了《重庆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,绿色应包括主要目标 、重庆知确保《实施方案》编制质量。基本原则 、组织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 ,市城乡建委将把《实施方案》编制情况作为2016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督查的重要内容之一。经开区 、
联 系 人: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何 丹
电 话:63672578 63672728(传真)
联系地址: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
邮 编:400014
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
2016年6月29日
结合各地工作实际,各区县《实施方案》的编制可参照《规划》的体例结构,明确了“十三五”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的指导思想、现就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一、为做好《规划》实施工作 ,根据2016年全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会精神,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《实施方案》的编制工作,高新区、
二、保障“十三五”目标任务的完成 ,及时开展相关工作,
